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》(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32号公告)和食品生产许可有关规定,经审查,武宁永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、江西本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江西省煮赣道食品有限公司、九江市庐山南山云雾茶场、修水日记茶业有限公司、永修县金穗米业有限公司、九江凯鑫石化有限公司、庐山市民华土特产有限公司、中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、江西芳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、都昌县新妙粮食物流有限公司、江西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、庐山市六泉花生态酒厂、江西省康惠万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、江西奥格尼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、修水县豆福食品有限公司、九江乐美滋食品有限公司、庐山庐茗缘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江西九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、江西峰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、瑞昌市沪瑞茶业有限公司、彭泽县鹏程米厂、九江春妙米业有限公司、江西省金蛋香食品有限公司、武宁县旭昇农业有限公司、江西中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、江西冉盛食品有限公司、九江市庐山鹿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、九江建新生态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、江西富味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、九江鲁花食用油有限公司、江西宁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、江西兴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、江西省臻豆坊食品有限公司、九江龙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、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西省优比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、江西省仁善食品有限公司、江西省乐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、江西德展食品有限公司、修水县大椿新华茶厂、九江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钻岭云雾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、江西虾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、庐山市云鼎米业有限公司、九江礼涞食品有限公司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,经我局批准发证,现予以公示。请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监督。
特此公示。
附件:九江市食品生产许可基本信息情况表(2023年第6期)
九江市行政审批局
2023年9月15日